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深府规〔2025〕1号)《龙华区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项目遴选办法》(深龙华府规〔2023〕1号),为遴选重点产业项目,解决重点产业项目用地需求,现制定了自动化检测装备及精密零部件研发生产基地项目遴选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自动化检测装备及精密零部件研发生产基地
二、意向用地单位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
(一)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5G、智能智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应用,中国制造业正加速进行智能化、高端化转型升级。智能制造装备产业作为智能制造的重要核心,国家和省市层面出台多项规划政策,提出要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装备,推动制造业优化升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工程,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中提出“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装备。推动先进工艺、信息技术与制造装备深度融合,通过智能车间/工厂建设,带动通用、专用智能制造装备加速研制和迭代升级”,《深圳市关于推动高端装备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中提出“面向装备智能化、数字化、网联化发展趋势,支持装备企业运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研制智能网联装备,提升装备和关键工序数字化水平,促进我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
本项目将围绕自动化检测、组装设备及精密零部件制造等领域,建设高标准、高精密的智能制造研发生产基地。该项目意向用地位于黎光-银星先进制造业园区内,项目落地符合深圳市“20+8”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方向,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推动龙华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上下游集聚,促进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集群、智能终端产业集群加速发展,有利于龙华区加快打造成数字经济核心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深圳市产业发展导向和我区产业发展定位,且项目意向用地单位在我市无自有产业用地和用房。
(二)可行性:
本项目意向用地单位是自动化检测设备领域的龙头企业及上市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各类高精密夹治具、智能手机组装及测试设备、智驾控制模组功能测试设备、AI服务器特种散热器、液冷服务器检测设备、芯片测试Socket等,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类、智能驾驶、人工智能、半导体和低空经济等行业的精细微制造。意向用地单位拥有完善的研发团队,具备有效专利超三百项,研发技术实力雄厚,行业竞争力强。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形成产值超三十亿元、纳税额超亿元,对深圳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数据,2024年我国智能制造装备产业规模已经超3.2万亿元,同时新能源汽车、低空经济、半导体、智能机器人等下游行业也在加速发展。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4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年产量1288.8万辆,同比增长34.4%。据中国民用航空局预测,2025年中国低空经济市场规模将达1.5万亿元,2035年有望攀升至3.5万亿元。综上,市场需求持续迅猛增长,为本项目落地提供重要支撑。
(三)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4公顷,计容建筑面积约5.6万平方米,将建设自动化检测装备及精密零部件研发生产基地及综合配套设施等。
具体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如下:
1.研发生产基地
围绕自动化检测、组装设备及精密零部件制造等领域,建设生产基地、研发创新中心、实验检测中心等功能区,拟规划建筑面积约4.8万平方米。
2.综合配套
设宿舍、食堂、安全等各种功能配套建筑。拟规划建筑面积约0.8万平方米。
(以上数据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四、产业类型及要求
(一)产业类型:
《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中鼓励发展类A19先进制造业中的“A1910高端装备及关键元器件、精密工具、材料及涂层、智能控制及软件、精密加工与测量技术等精密制造装备技术和产品”。
(二)主体资格要求:
1.竞买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企业;
2.竞买申请人为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深府规〔2025〕1号)遴选要求的企业。
(三)生产技术:竞买申请人掌握多项自动化检测设备领域的相关技术。
(四)产业标准及产品品质: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五)项目投入产出效率:
1. 投产时间:在竞得用地后1.5年内开工建设,3.5年内全部建成投产。
2. 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投资≥4.5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3000元/平方米(固定资产投资额/项目建设用地面积)。
3. 土地产出效率:项目投产后第1年土地产出效率≥20.82万元/平方米(项目年产值/项目建设用地面积);投产后每隔5年、出让期届满前1年,年平均土地产出效率≥24.43万元/平方米。
4. 节能环保:项目投产后每年产值能耗≤0.1吨标准煤/万元(年综合能源消费量/项目年产值)。
在生产过程中,粉尘、废气、废水、废渣、磁辐射污染、噪声等的排放和产生符合国家、省、市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要求。(以上投资强度、产出效率等数值最终依据土地出让合同确定的用地面积确定)
五、项目用地情况
(一)用地规模:≤14000平方米(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二)用地功能:普通工业用地(M1)。
(三)建设规模:计容建筑面积≤56000平方米(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四)土地供应方式:“带产业项目”挂牌出让
(五)期限:三十年
(六)权利限制:
1.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的残值之和。
2.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建设用地使用权及项目所有建筑面积(除公配设施外)原则上全部限自用,不得出租,确有出租需要的,出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建筑面积的20%。土地出让期内不得转让、以股权转让(导致企业控股权或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转让)或变更的方式变相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25〕1号)《龙华区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项目遴选办法》(深龙华府规〔2023〕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该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22日-2025年11月28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登录浏览查询:龙华政府在线(http://www.szlhq.gov.cn/)
联系人:刘小姐、赖先生,联系电话:0755-23338193。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