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局就本项目公开采购,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协助开展2026年龙华区创新型产业用房动态评估专项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协助开展2026年龙华区创新型产业用房动态评估专项服务项目需求书》
预算金额:不超过17.025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于2027年9月20日前完成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获取采购文件及提交响应/投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一)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网上下载。
(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3日18:00(北京时间),所有响文件密封袋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递交于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604室,响应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公开资料(需加盖公章1份):
(1)资质文件(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中相关人员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下载指引详见附件)。
(4)商业信誉(如信用中国网页截图,时间需在一个月内)。
(5)联系方式(含机构联系人、电话、电邮、地址等)。
2.非公开资料(需进行匿名、不加盖公章5份):
(1)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该次服务项目安排时间表、投入工作人员人数及资历、重难点分析、相关后续服务等)。
(2)项目经验证明材料。
(3)服务承诺(包括服务承诺函、违约承诺函详见附件)。
(4)诚信承诺函(详见附件)。
(5)报价文件。
3.完整的归档资料(2份):
内容包括公开资料和非公开资料,需加盖公章、不需要进行匿名处理。
五、公告期限
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13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中心2栋
项目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方式:0755-23332338
附件:协助开展2026年龙华区创新型产业用房动态评估专项服务项目需求书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