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新区经济服务局关于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来源: 日期:2017年01月04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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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广东省、深圳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布《龙华新区经济服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内容主要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做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

  一、概述

  2016年,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逐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合法规范、真实有效、公正便民”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服务意识,着力推进公开化透明化,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办事效率和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促进勤政廉政建设。

  二、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做法

  目前我局主要通过龙华新区政府在线信息公开栏目、龙华新区经济服务局政务网站、龙华新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龙华新区企业服务平台、龙华新区行政服务大厅经济服务局业务窗口、新闻媒体等渠道和场所发布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主动公开“领导信息、部门职能、政策法规”等事项。设置了“通知公告”、“工作动态”、“政务公开”、“网上服务”和“政企互动”等栏目,及时公开全省政策动态等重大事项,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开通了“局长信箱”、“咨询留言”和“监督投诉”等栏目,及时听取民意。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设立了“对口帮扶”和“科普之窗”等4个专栏,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及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搭建了重要的交流平台。

  网站公开。2016年我局通过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工作动态、政策法规、通知公告等政务公开信息254条;2016年度龙华新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955宗(包括已上会未拨付)。

  通过报刊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6年,我局在《南方日报》、《深圳特区报》、《宝安日报》和广东卫视、深圳卫视、宝安电视台、深圳电台等中央、省、市、区主流媒体共播发政府新闻公开信息报道160余条。积极采写、编辑了《经服视窗》第3期至第6期,并印发给有关单位、园区和企业,多渠道宣传经济服务工作。

  (三)组织大型活动公开发布相关政策信息。为向外界展示新区优越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优秀企业落户龙华, 组织了2016深圳龙华投资环境推介会、湖南长沙和湖北武汉等新兴产业合作交流会公开发布宣传新区产业政策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门户网站设置依申请公开专栏,公众可通过依申请公开专栏申请信息公开业务。2016年我局未接到网上、当面、信函等途径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在完善制度、信息公开与网站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公开的全面性、主动性、及时性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2017年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信息公开自觉性。我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区有关法规文件,让广大工作人员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必要性,意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在提高政府决策水平、促进机关作风转变、预防腐败中的重要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积极打造“阳光政府”。

  (二)加强网站建设,提高信息公开及时性。深度挖掘政务服务资源,深入了解公众的需求,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也将网站系统建设得更加便民。

  (三)加强媒体监督,提高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加强与媒体沟通,及时处理媒体记者的采访诉求,畅通与大众沟通的渠道,接受媒体监督,切实做到信息全面真实发布,提高信息公开的权威性。

  (四)加强管理,提高信息公开的全面性。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全面性:一是及时公布涉及我局各类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及时通报服务民生实事的举措和成效;三是及时公布局重大决策,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进一步全面落实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