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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纪委监委举行非编人员党纪法规专题培训实现监察全覆盖

来源:宝安日报 日期:2020年01月10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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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推进,2018年3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明确将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纳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管范围。从1月2日开始,龙华区纪委监委根据省、市纪委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部署,连续举办4期非编人员党纪法规专题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编人员党纪法规意识,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本次培训在区道德风范馆举行,400余名来自区直机关的非编人员代表们分四期接受培训。培训形式多样,非编人员们参观道德风范馆,观看警示案例教育展和区纪委监委制作的警示教育片,并听取由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周立宁为大家送上的一场生动的廉政课。

  龙华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凡是“行使公权力的人员”,都已被纳入监察对象范围。在龙华,非编人员为数不少,但许多人仍然缺乏监察意识,没有绷紧守纪之弦。近些年,龙华非编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呈逐年增多的势头,这与非编人员身份定位模糊、权力过大和缺乏有效监督等因素密切相关,如何对非编人员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成为各级用人单位和纪检监察部门需要进一步思考的迫切问题。

  授课中,周立宁以龙华区临聘人员队伍现状、对临聘人员实施监察的主体、临聘人员违纪违法的一些特点,以及如何提升自我拒腐防变能力四个方面为主题,从龙华区内四起非编人员违法违纪案件谈起,总结出非编人员违法违纪的四个特点,即利用具体经办或技术把关的条件谋取私利,利用岗位便利充当“掮客”谋取私利,放松监管为不法行为大开“绿灯”谋取个人私利,以及利用单位制度漏洞中饱私囊、贪污公帑。

  他表示非编人员应认真学好党纪和法律、法规,坚守底线意识,明白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对“不可为”的坚决“不为”,切不可因为人情、面子、利益而突破底线,最终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造成一生的悔恨。

  龙华区纪委监委也表示,希望大家以案为鉴,时刻绷紧纪律的弦,知敬畏、明法纪、守底线,不断增强廉洁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同时希望非编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明白职业无“好坏贵贱”之分,明确职责使命,做好履职担当,发扬工匠精神,不断提升自我,争当“行业尖兵”。

  “比之前看过的警示片、接受过的教育都震撼,可能是因为这四起案件就发生在我们周围,身份相同,职责相似,和我们的工作、生活高度契合,很有代入感。”参加培训的学员表示:“千万别伸手,伸手必被捉。这次培训也教育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知法、守纪,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绝不能利用工作之便做一些违法违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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