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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华区2021-2022学年度民办教育质量奖、进步奖评审结果的公示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日期:2023年03月28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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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学校均衡优质发展的实施办法(修订)》(深龙华府办规〔2020〕3号)文件规定,区教育局组织进行了龙华区2021-2022学年度民办教育质量奖、进步奖评审。经严格评审,拟评选3所学校获民办教育质量奖,分别为:深圳市龙华区万科双语学校、深圳市龙华区爱义学校、深圳市展华实验学校;拟评选1所学校获民办教育进步奖,为:深圳市龙华区翰文实验学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1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向区教育局(地址:锦绣科学园三期D座16楼,邮编:518110)反映情况或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或电话,以示负责。区教育局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