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深圳市龙华区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人员通过深圳市龙华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3日止(共5个工作日)。若对通过人员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龙华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锦绣科学园三期D栋16楼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755-23336321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