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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关于拟同意深圳市龙华区集翔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等四家培训机构变更举办者、法定代表人和校长的公示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日期:2025年10月13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对深圳市龙华区集翔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等四家培训机构变更举办者、法定代表人和校长的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全面审查核实,经研究,拟同意变更举办者、法定代表人和校长,现予以公示。

拟变更事项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深圳市龙华区集翔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工业西路北侧龙股综合楼1栋第二层204(编码地址:龙华文化街1号文化街股份大厦204)

法定代表人

陈飞翔

宋福祥

深圳市龙华区国青汇学教育培训中心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园社区人民路宾馆花园18栋信盈广场B栋3层305

法定代表人

雷常新

邓红龙

深圳市龙华区骏朗文化教育培训中心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松元厦德胜路段上围10—3号

法定代表人

刘佛水

余丽华

校长

刘佛水

陈诗雅

深圳市龙华区牧秋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新牛社区梅龙路新华城美花园1栋201-2004

举办者

深圳市秋牧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陈佳慧

法定代表人

窦璐

陈佳慧

  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7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向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五和大道和观辅路交汇处锦绣科学园三期D栋,邮编:518109)反映情况或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或电话,以示负责。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电话:0755-21046624。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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