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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需提出申请

来源:龙华区教育局 日期:2020年05月29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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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5日起,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需要经过提出申请、分类验收等程序,经验收合格和批准,公布名单后可开展线下培训。

  为保证复课安全,教育部门特别提醒,培训机构需向各街道提交纸质版资料,各街道按《关于龙华区2020年教育培训机构开课疫情防控措施检查工作方案》有关文件精神将教育培训机构分成分类验收、督查验收组,各街道将所收集的资料汇总并验收通过后,把相关资料报交区教育局民办与职业成人教育科。

  复课防控工作指引

  根据《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关于做好教育培训机构有序开展线下培训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深学生返校工作专班〔2020〕4 号)工作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验收对象

  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许可或备案,并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向区教育局提出开课申请。

  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开展语言能力、体育、艺术、科技等培训的相关机构应向其所属街道提出开课申请。

  在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各街道联合检查验收合格后,经区、市逐级审批,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公布的开课时间开展培训。未达到开课条件的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开课。

  时间安排

  5月25日起,举办面向成人类、高考复读、高考艺考以及面向高三年级学生学科培训的机构可自愿申请,经区督查验收小组评估验收合格,并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批准后,可以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6月2日起,除其他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可自愿申请,按上述要求验收合格并经批准,可以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提出申请

  各教育培训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制定线下培训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向所在辖区街道提出申请,发送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扫描版申请资料给各街道。

  培训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

  1.培训机构学员中有中小学生的,须提交《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学员信息一览表》;

  2.培训机构学员中有全日制学生的,须提交《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复课准备工作验收参照表》;

  3.《深圳市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书》;

  4.《深圳市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审批表》;

  5.《深圳市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疫情防控措施》(自查后填写);

  6.《深圳市校外培训机构复工人员名单》(教职工名单);

  7.《深圳市校外培训机构学员名单》(除中小学生外的参加培训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