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延期工作的通知》(深龙华教通〔2021〕33号)有关要求,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对申请办学许可证延期的深圳市龙华区金湖湾幼儿园等3所幼儿园的办学情况进行了审查核实。经研究,拟同意延期,现予以公示。相关幼儿园的基本情况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4日至8月11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向我局反映情况或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或电话,以示负责。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
龙华区教育局联系人:雷老师;电话:23336368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