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公办中小学特级、一级正校长职级首次评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市教育局组织评审,下列同志通过2021年深圳市公办中小学一级正校长评审,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12月2日至8日止,共5个工作日。若对一级正校长人选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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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