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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公办幼儿园副园长及会计招聘公告

来源:龙华区教育局 日期:2019年03月27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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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况

  2019年龙华区将新增一批公办幼儿园,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公办幼儿园副园长及会计。上述幼儿园隶属于龙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按照二类事业单位进行管理,均为独立法人单位。幼儿园交通便利,规划布局合理,环境优美。

  二、招聘岗位

  招聘教学副园长、后勤副园长、会计各12名。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教学副园长

  1.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具有良好品德,热爱教育事业,尊重和爱护幼儿,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相应的文化和专业素养,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心健康;

  2.持有健康证,教师资格证、幼儿园园长资格证(幼儿园园长资格证发证机关以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其直属教育科研机构为准);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5年及以上幼儿园教学管理工作经验;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后勤副园长

  1.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具有良好品德,热爱教育事业,尊重和爱护幼儿,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相应的文化和专业素养,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心健康;

  2.持有健康证,教师资格证、幼儿园园长资格证(幼儿园园长资格证发证机关以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其直属教育科研机构为准);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5年及以上幼儿园后勤管理工作经验;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会计

  1.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具有良好品德,热爱教育事业,尊重和爱护幼儿,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相应的文化和专业素养,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心健康;

  2.持有健康证,会计证或会计职称证书,具有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有幼儿园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的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工作由龙华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区教育局于2019年3月27日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区教育局组织工作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按比例进行初步筛选(入围人数与岗位数5:1),并短信通知初审入围者参加岗位技能考核。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5日18:00。

  2.报名材料:《龙华区公办幼儿园应聘报名表》(附件1),并附身份证、毕业证,其中副园长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及园长证,会计须提供会计证或会计职称证书;聘书或任现职通知(或单位任职证明)、工作经历佐证材料、获奖证书、个人业绩报告等有关资历证明材料,近期生活彩照1张。

  3.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有意向者可将报名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或清晰照片)发送至邮箱xqjyk@szlhq.gov.cn,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居住地”。

  (三)岗位技能考核

  区教育局组织专人完成资格初审、初步筛选后,通过短信通知资格入围人员,告知岗位技能考核的具体安排及注意事项。

  1.时间:暂定2019年4月13日、4月20日(分两场进行,13日为副园长专场,20日为会计专场,上午笔试,下午面试)。

  2.地点:资格初审入围后通过短信通知。

  3.岗位技能考核分为面试和笔试。副园长仅参加面试;会计参加面试、笔试,最终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面试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低于3:1,合格线为7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1)面试以应聘演讲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形式,其中应聘演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个人综合素质、学前教育工作业绩、个人业绩等内容;现场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个人能力、素质、专业知识水平等内容。

  (2)笔试为客观题,考试内容为《报账管理文件汇编》相关内容(资格初审通过后统一发送)。

  (四)资格复审

  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以参加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名单。区教育局负责组织专人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最高学历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或会计证(或会计职称证书)、职称证、聘书或任现职通知(或单位任职证明)、公安部门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2)、工作经历佐证材料、获奖证书、个人业绩报告(上述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另附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和应聘报名表(一式两份)。

  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体检及聘任等程序

  时间地点及具体流程另行通知。

  五、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经体检合格后,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则继续聘用,如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二)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包含工资、年度考核奖金、教师节慰问金、从教津贴、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项目,详情可来电咨询。

  (三)符合本区高层次人才政策的,可按《深圳市龙华区引进教育系统高层次及青年人才实施办法(试行)》(深龙华人才通〔2018〕4号)执行。

  六、咨询电话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0755-23336216

  七、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