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总包单位:
为落实《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用工实名制和分账制管理集中治理的行动方案》的要求,规范我署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工人工资分账制管理,强化治欠保支工作源头治理措施,经署办公会议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深圳市龙华区建筑工务署所有在建项目。
二、实施时间
自2023年9月15日起。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总包单位根据实施时间及时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将专用账户信息报我署备案。
(二)根据分账制管理要求,原未签订分账制补充协议的项目,其项目人工费用划拨比例按照房屋建筑类工程20%,市政类工程15%;分账制实施前已签订分账制补充协议的项目,其项目人工费用划拨比例按补充协议执行。上述项目人工费用将在每期支付工程进度款时由我署直接按比例支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三)原未签订分账制补充协议的项目无需签订补充协议,自本通告公示起视为已执行,相关农民工工资专户监管材料按照如下要求提供:
1、未签订分账制补充协议的项目:农民工工资专户监管协议、农民工工资专户开户回执;
2、已签订分账制补充协议的项目:农民工工资专户监管协议、农民工工资专户开户回执、施工合同分账制补充协议。
(四)各总包单位必须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严格落实分账制管理,切实解决欠薪信访问题,应通过专用账户按月、足额支付项目工人工资,并将专用账户发放流水通过各商业银行实时同步到“两制”平台。对于未按要求落实要求的,我署将依照合同约定处置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对相关单位依法追责。
特此通告。
深圳市龙华区建筑工务署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