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广东省安委会、深圳市安委会和深圳市龙华区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决策部署,根据《深圳市龙华区党政部门及驻区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深圳市龙华区建筑工务署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深圳市龙华区建筑工务署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现予以公示如下:
依据 | 权责清单 |
《深圳市龙华区党政部门及驻区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深圳市龙华区建筑工务署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等文件 | 1.负责本单位负责建设管理的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代表区政府作为建设单位对所管项目的建筑安全工作(业主方面)负总责,并承担管理责任。 |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市、区安委会的决策部署。 |
3.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推动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 |
深圳市龙华区建筑工务署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