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创业氛围,吸引科技创新型企业、高端人才落户,根据市、区产业用房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我局主管产业用房项目——龙华区科技创新中心(观澜湖)常年面向科技企业、科技服务机构、研发机构开放,有意向单位欢迎洽谈。
一、园区概况
龙华区科技创新中心(观澜湖)项目位于观澜北侧,紧挨观澜湖高尔夫球场,交通和教育配套完善,观澜湖项目租赁楼层为11(1-12层)、13、14栋,总建筑面积约22365.77平方米。产业用房定位为年产值1000万元以上的科技企业、优质研发机构、科技服务业企业。
二、周边配套情况
项目紧贴观澜湖别墅住宅区、MHMALL商业综合体,且紧邻深圳柏朗思观澜湖学校——国际贵族双语一贯制学校。同时,交通十分便利,地铁4号线北延线设“观澜湖”站,距项目直线距离约500米。
三、租金折扣
根据《龙华区科技创新中心(观澜湖)入驻管理办法》,租赁费:产业空间办公用房按照建筑面积收费,入驻单位租金原则上按照区科技主管部门当年实际支付房租租金价格的30%收取(市场价62元,优惠后租金18.5元/平方米),租金价格调增频率与区科技主管部门实际支付房租租金价格的调增频率保持一致。
租期:入驻龙华区科技创新中心(观澜湖)产业用房的研发机构合同期限不超过5年,科技企业合同期限不超过3年。
四、待租赁面积及层高承重
剩余约1.1万㎡待租赁,单层面积约500㎡;层高:约4.2米,承重:2KN/㎡。
五、入驻要求
(一)研发机构类
1.入驻单位符合“国家、广东省、深圳市认定的研发机构、诺贝尔奖科学家实验室、深圳市新设基础研究机构、深圳市重点企业研究院、龙华区重点研发机构”规定,根据其研发领域、建设规模及预期取得成果,可租用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
2.入驻单位符合“符合深圳市杰出人才认定标准的人才作为带头人设立的研发机构”规定,根据其研发领域、建设规模及预期取得成果,可租用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00平方米。
3.入驻单位符合“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榜单的企业设立的企业研究院”规定,根据其研发领域、建设规模及预期取得成果,可租用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
(二)科技企业类
1.入驻单位符合“符合深圳市杰出人才认定标准的人才作为带头人创办的企业”。
2.入驻单位符合“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中的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广东省创新创业团队、深圳市创新创业团队所在的科技企业(上述团队、团队依托单位在企业中合计占股应在扣除风险投资机构股份后占股30%以上)”、“深圳市杰出人才、深圳市国家级领军人才、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和深圳市海外高层次A、B类人才所在的科技企业(上述人才应在企业中占股30%以上)”、“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省级、市级赛事前三等次,区级赛事前二等次的企业及团队(获奖团队需注册为企业后方可申请)”、“近三年累计获得风险投资机构投资1000万元以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0%以上,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5%的科技企业”其一规定。
3.经过专家评审推荐入驻且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优质企业。
六、租赁通告链接
https://pnr.sz.gov.cn/d-cyyf/web/noticeDetaidls.jsp?type=2¬iceId=1048e7b2b548406db0bd922262aec918¬iceType=5
(联系人:乔小姐,联系电话:0755-21044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