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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可获800万元资助!深圳龙华“真金白银”支持药企创新发展

来源:学习强国日期:2025年01月16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生物医药产业由生物技术产业与医药产业共同组成,是国际科技与经济竞争的战略制高点。在深圳市“20+8”产业政策中,生物医药产业相关措施覆盖生物医药研发和生产的整个生命周期。日前,《深圳市龙华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正式印发。

  深圳市龙华区本次发布的《若干措施》是根据《广东省发展生物医药与健康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深圳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近3年来生命健康专项资金政策的实施成效和龙华区实际制定。该《若干措施》分为总则、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完善产业生态体系和附则五个部分,共17条。

  《若干措施》在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方面,涵盖支持企业发展壮大、支持建设生物医药专业园区等条款;在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方面,涵盖药物研发支持、成果产业化奖励等条款;在完善产业生态体系方面,涵盖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产业服务支撑等条款。符合相关条件的生物医药企业将获得最低10万元、最高800万元资助。

  《若干措施》格外重视对于药物研发的支持,对自主研发的生物医药创新产品,每年最高拿出2000万元,按照企业完成的不同研发阶段分步给予资助。其中,对第1类化学药、1类生物制品、1类中药,近3年内完成临床前研究并获得临床批件的,每项资助200万元;近3年内完成I、II、III期临床试验的,每项分别资助2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

  此外,为推动产业集聚,《若干措施》对生物医药专业园区建设给予支持,对通过市级部门评估的生物医药专业园区,给予100万元奖励;对经区产业主管部门评估的生物医药专业园区,按照上年度运营费用的10%,给予园区运营公司每年最高100万元的资助;对经区产业主管部门评估的生物医药企业和机构,按照上年度实际支付租金的50%,给予每年最高20万元、最长3年的房租资助。

  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面,《若干措施》则鼓励企业、高校、研究机构、医疗机构建设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对经评估的医药研发合同外包机构(CRO)、药物临床前安全性评价机构(GLP)、药物临床试验机构(GCP)、医药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机构(CDMO),按照近2年实际建设投资的50%予以资助,最高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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