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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日期:2023年10月31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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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21日至6月24日,深圳市区级交叉巡察第13组对中共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党组(以下简称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9月22日,深圳市区级交叉巡察第13组向中共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是提高站位、端正态度,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局党组高度重视区级交叉巡察第13组反馈的问题,把巡察整改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不回避、不遮掩。始终站在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企业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加强巡察问题整改作为检验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直面问题、正视问题,始终保持政治上的警醒和坚定,认真反思,主动认领、诚恳接受,切实增强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真正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力抓手,力促各级党员干部思想上更加清醒、信念上更加坚定、工作上更加务实。

  二是聚焦问题、狠抓整改,纵深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最大的鞭策,始终以最严肃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严明的纪律、最务实的作风,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病灶,对症下药,确保全部整改到位。对反馈的问题一项一项进行再梳理、再研究,并迅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切实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立行立改、真改实改。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创新综合水平方面

  1.着力提升科技创新质量水平

  一是多举措助推高新园区高质量发展。已将高新区龙华园区领导机构调整为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高新区龙华园区领导小组;举办龙华区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以赛事积极营造龙华高新区创新生态、推广龙华高新区双创品牌;落实高新区专项支持政策,2022年度共发动龙华园区114家企业申报,其中2022年科技企业培育项目(高成长企业支持)完成资助拨付82家;园区已培育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61家,创新资源加速集聚。

  二是增加高层次创新载体。2022年,新增创新载体20家,其中,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家,省级工程技术中心1家;已受理审核区级创新载体认定项目24宗、资助3宗创新载体配套项目,助力辖区内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创新载体;为企业申报国家级创新载体做好服务,积极协助区发改局组织有关企业申报2022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立项区级协同创新平台1家,争取更多创新载体进入国家和省级载体行列。

  三是提高科技孵化载体的孵化能力。以科技创新专项支持为抓手,鼓励运营机构加强优质企业培育。已拨付5宗2022年优质孵化载体建设奖励项目,被资助载体上年度共孵出11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和2023年各新增6家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目前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数量,全市排名第四;加强孵化载体运营机构的指导,邀请了国际知名孵化器企业讲解国际孵化器建设经验。

  四是加强创新创业扶持力度。培育本土重点创新创业团队1个,我局已作为推荐单位助力2家企业申报2023年市级重大创新创业团队,有望实现我区重大创新创业团队的连年新增;推进人才和团队创新创业资助项目。2023年上半年新立项3家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分别为人工智能、智能制造以及高端医疗器械等重点领域企业,截至目前已累计立项高层次人才个人创办企业23家,积极服务好人才团队企业。积极参加人才茶话会,做好人才有关创新创业的政策答疑并及时协调解决人才诉求。积极走访调研人才团队企业,积极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及诉求;加快创新团队产业化进程,经初步统计,2022年有11家企业营业收入超千万元,占比达50%。

  2.着力解决全社会研发投入结构性问题

  一是优化全社会研发机构投入贡献。加大非公企业、非企业研发机构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支持力度,开展一对一走访辅导,开展专项经费支持,加强研发投入。提升非公企业、非公研发机构占比。

  二是持续巩固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夯实企业研发投入基石作用。2022年,持续对研发投入费用20强、研发投入变动较大的企业、研发激励重点企业等40余家重点企业开展走访辅导。2023年以来重点通过召开辅导培训会、一对一走访辅导重点企业和科研机构、依托火炬统计数据并会同各街道开展数据审核回访等方式扎实推进2022年研发费用规范化管理。累计召开全区企业研发费用管理培训2场,科研机构咨询指导培训1场,街道重点企业审核指导6场,培训单位近800家;累计走访45家重点企业、科研机构;累计会同6个街道开展超600家重点企业数据审核回访工作。经初步预估,2022年龙华区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介于115-125亿元区间,研发投入强度介于3.90%-4.23%区间。

  三是发挥专项资金扶持政策引导作用,支持全社会研发投入,加大对龙华区企业、非公企业、非公研发机构的政策扶持力度,开展研发投入激励项目受理审核工作,拨付项目资金。

  3.提高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绩效

  一是破解政策执行面临的困难。我局已建立动态监管名单,名单涵盖对象为年度累计扶持超过100万和签订专项资金项目合同承诺书的企业,定期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注册地址变化情况,做到尽早发现尽早处理;通过对企业、科研机构走访调研,以质效提升为导向,已形成《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初稿,目前正在根据各有关部门反馈意见对政策条款和资助力度作进一步优化完善;目前我局已将因违反有关规定的承担单位列入受限名单,并将受限名单嵌入龙华区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在源头防范资金风险。

  二是提高项目审核效率。我局已制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受理计划时间表,并于龙华政府在线发布相关通知,有序推进各项目的受理审核工作。持续与区财政局沟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测算与申请工作,保障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企业研发投入激励等资助企业较多、总资助金额较大的项目经费。同时,针对下达预算不足的项目,编制预算追加说明,并与区财政局保持联系,跟进预算下达;加快企业研发投入激励项目审核流程,2021年企业研发投入激励项目资助已于2023年6月发放,惠及企业987家;与申报单位沟通经费结余原因,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益。

  4.提高防范化解科技领域重大风险的能力

  一是大力引进和培育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各类创新载体,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截至2022年底,新增创新载体20家,其中,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家,省级工程技术1家。

  二是积极引进和培育创新创业团队和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新增1个市2022年重大技术攻关团队,新立项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3家,新引进市级创新创业人才团队1家,截至目前我区拥有省市创新创业团队24个。

  三是搭建公共技术平台建设,推进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目前国家高性能医疗器械创新中心已建成2万平方米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承担国家、省、市、区等各级政府项目30项。广东省小分子新药创新中心开展关键共性技术项目10项和自主创新项目20项。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合规管理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定并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开展党员干部廉政风险教育,尤其是对重要岗位人员加强风险管控,组织干部轮岗交流等,提升党员干部廉政风险意识。进一步明确落实局党组及领导干部责任,要求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三会一课”,切实履行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是坚固风险防控。结合实施质效和存在问题,拟删减有关条款,并结合实施效益优化整合零散项目。深入优化实施细则操作规程审批流程和资金拨付流程,按照《龙华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结合企业走访意见和有关部门实施意见,精简申报受理流程与资助方式,提升专项资金落实效率、缩短申报受理流程所需时间,加速专项资金向研发创新成果转化,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增长点加速构建。

  2.严格管理科创专项资金合规

  一是严把受理审核关。制定人才和团队创新创业资助项目审核要点;定期举行审核人员培训工作,并视情况不定期一对一培训,提高审核人员责任意识;拟资助计划表中分别由制表人、初审人、复核人审核并签字确认,确保审核无误差。

  二是严格审核评审专家的资质。我局为加强我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的管理,提高项目评审审核的严谨性,主动增加依据评审机构提交的专家资料对评审专家进行专家资质核查环节。

  三是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印发的《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过程管理和验收办法》根据司法局相关意见于2022年10月27日修订,对专项资金项目过程管理和项目验收进行进一步规范。

  四是加强检查整改。对配套扶持项目资金使用有问题的项目进行整改,严格按照《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过程管理和验收办法(修订)》关于资金使用和验收的相关规定开展项目验收,对该项目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严格把关,确保项目经费支出依法依规。

  五是加强专项资金追缴力度。加快修订完善相关政策条款,对顶层设计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增强政策的科学性、精准性及可操作性。

  3.加强采购监督管理

  一是强化日常采购工作的职责。从2022年10月起严格按有关规定开展购买服务工作;加强科创资金项目采购前把关,明确科创资金项目的服务范围;梳理已采购科创资金项目服务范围,不存在相关违规情况;对评审及协审等外包服务开展抽查监督。

  二是合规采购方式。根据局现行的采购管理办法,评审评估的供应商来源由各采购科室自行邀请或公开征集;根据巡察报告、内部风险评估报告梳理需要修订的采购管理办法以及其他制度,并开展制度修订的前期工作。

  三是加强合同的履约核查。严格按照合同内容执行,对不符合合同规定学历、资质、条件等要求的行为依据违约条款进行处理。

  四是严控履约风险。在后续的合同签订中严格按时间进度付款,以避免超付风险及保障项目资金安全。

  (三)关于党的建设责任,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严抓基层党建及民主集中议事工作

  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严格执行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的意志,不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严格落实会议记录参会人员签名制度,并长期执行。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在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对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进行了优化调整。2022年以来,局领导班子利用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平台多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并建立了专门的中心组学习台账;专题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和部署会;在2022年度述职述责述廉工作报告以及专题民主生活会中都已将意识形态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3年全局工作计划(要点)中;局领导在企业及科研院所走访中注意了解其意识形态领域相关情况,及时进行督促指导。

  3.规范干部选任程序和制度

  已对选拔任用全过程纪实材料重新认真梳理,对纪实材料要求进行2人交叉审核,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度。

  4.深化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

  优化专业知识结构。近期公务员招考已招录专业为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的博士,在各种招考需求中,增加了理工科专业需求;通过柔性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方式,引进生物医药产业研究、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领域产业研究相关领域的专家人才,加强推进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链群、合成生物产业链群、细胞与基因产业链群等重点工作开展。

  5.对巡察、审计等发现的问题严格整改

  一是改善固定资产管理。2022年7月已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固定资产清查协议,并已经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二是加强科创专项资金管理。所有专项资金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办理,并且按照要求,承诺在144个工作日内办结;印发实施《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过程管理和验收办法(修订)》,加强对专项资金项目过程监督及验收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优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科技创新综合水平

  一是加强园区宣传和品牌建设。协同区城管局前往高新园区开展品牌标识安装选址工作。

  二是加快资助项目兑现,提高资助项目审核效率。已推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项目资金审核拨付工作,于2023年6月拨付一批,惠及491家企业。2021年企业研发投入激励项目资金已于2023年3月拨付,惠及企业987家。

  三是加快创新主体、创新载体、创新平台建设。联合街道加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省、市创新载体,引进和培育人才和团队创办企业,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产业化。充分发挥国家高性能医疗器械创新中心、广东省小分子新药创新中心等国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示范效应,强化其对产业链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汇聚创新人才、技术、成果等创新资源。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合规管理

  一是进一步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将意识形态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注重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在各项创新创业大赛活动中做好意识形态方面的引导,指定专人做好对外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严格审核把关。

  二是进一步推动政策条款优化完善,依据司法局意见完成合法性审查工作。深入优化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操作规程,提升专项资金落实效率、缩短申报受理流程。

  三是推进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使用问题整改。严格按照《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过程管理和验收办法(修订)》关于资金使用和验收的相关规定开展项目验收,确保项目经费支出依法依规。

  四是规范采购方式。结合深圳市财政局印发的《深圳市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实施办法》,从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和专责人员、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建立采购需求审查工作机制、落实采购执行相关要求等方面完善我局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防范政府采购廉政风险,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三)加强党的建设责任,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一是继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大在编干部比例。在公务员、职员以及聘用人员等各类人员招考招录中,加大数字经济、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我区重点领域急需专业人才的录用,加大理工科人员的比例。二是加强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按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受理计划时间表加快完成专项资金项目受理、审核等工作,提升项目审核效率。起草研发投入项目拨付预算方案,征求区财政局等部门意见,加快政策兑现。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21日。

  联系电话:0755-29011571;邮政信箱:深圳市龙华区龙华大道2281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邮政编码:518110;电子邮箱:szlhkjcxj@szlhq.gov.cn。

中共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党组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