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组织实施的对外宣传材料印刷项目已完成评审。根据《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自行采购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将项目评审的相关情况及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对外宣传材料印制项目
二、投标供应商:
序号 | 投标供应商 |
1 | 深圳市好时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2 | 深圳市十境城市标识设计有限公司 |
3 | 深圳市博雅新媒体广告有限公司 |
三、中标的情况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自行采购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经我局自行采购小组评定,对外宣传材料印制项目中标单位是深圳市好时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四、联系方式
项目经办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5-21059804
传真电话:0755-21048179
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梅龙大道2283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
五、其他
本公示期限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19年4月30日至5月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异议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前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要求,填写质疑函并递交至本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204办公室。联系电话: 0755-23332785。
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