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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科技创新局2020年度科技专项资金项目初审服务商评定结果公示

来源:龙华区科技创新局日期:2020年03月20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我单位组织实施的2020年度科技专项资金项目初审服务供应商征集已完成评选。根据《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自行采购办法(修订版)》相关规定,现将项目评定的相关情况及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0年度科技专项资金项目初审服务

  二、报名供应商:

序号

报名供应商

1

深圳诚德会计师事务所

2

深圳恒达丰会计师事务所

3

深圳市轩逸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三、评定结果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自行采购办法(修订版)》相关规定,经评定,由深圳市轩逸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作为龙华区科技创新局2020年度科技专项资金项目初审服务单位。

  四、联系方式

  项目经办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55-23332247

  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梅龙大道2283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

  五、其他

  本公示期限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19年3月20日至3月2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异议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前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市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要求,填写质疑函并递交至本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204办公室。联系电话:0755-21044645。

  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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