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组织实施的对外宣传物料项目已完成征集。根据《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自行采购办法(修订)》相关规定,现将项目征集的相关情况及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对外宣传物料项目
二、报名供应商:
序号 | 报名供应商 |
1 | 深圳市欣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2 | 深圳市三千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
3 | 深圳市新壹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三、征集情况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自行采购办法(修订)》相关规定,深圳市欣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报价最低,由深圳市欣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对外宣传物料项目最终供应商。
四、联系方式
项目经办人:胡小姐
联系电话:0755-23332194
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梅龙大道2283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
五、其他
本公示期限为三日,公示期为2020年5月12日至5月1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异议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前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市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填写质疑函并递交至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210办公室。联系电话:0755-21044645。
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