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龙华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专项扶持实施办法(修订)》(深龙华民规〔2022〕4号)、《龙华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易添颖等24人申请调整扶持档次(标准)已完成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自公示期满的次日起生效,服务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向龙华区民政局反映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3日到2023年3月15日止
受理单位: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龙路8号港之龙科技园A座713A室
邮政编码:518110
联系电话:0755-23336125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