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审、评审、审定等程序,按照“优中择优”的原则,刘利娟等21人确定为龙华区2023年社会工作人才专项扶持基层服务拟资助对象。现将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不影响资格认定的,结果从公示期满之日起生效。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龙华区民政局反映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2023年7月5日到2023年7月11日止
受理单位: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龙路8号港之龙科技园A座713A室
邮政编码:518110
联系电话:0755-23336125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