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关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深府办规〔2020〕11号)《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深民规〔2021〕3号)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第二批龙华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4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所反映的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相关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相关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2023年7月11日
(联系人:金小姐,电话:0755-23336125;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龙路8号区民政局713A室,邮编:518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