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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龙华区优秀社会组织人才住房申请工作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日期:2023年09月28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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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各社会组织:

  为推动龙华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保障优秀社会组织人才住房需求,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合理有序分配有限房源,严格规范申请对象住房行为,根据市区相关住房建设管理规定以及《龙华区优秀社会组织人才住房分配实施方案》要求,现开展2023年龙华区社会组织人才住房申请工作,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龙华区优秀社会组织、龙华区优秀社会组织人才

  其中,龙华区优秀社会组织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龙华区民政局依法登记注册且获得3A及以上评估等级(需在有效期内)的社会组织;

  (二)按时报送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且未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龙华区优秀社会组织人才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与所在单位签订全职劳动合同并处于有效期内,且在本单位正常缴纳社保及个人所得税;

  (二)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在本单位重要岗位工作的骨干员工;

  (三)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均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购买但未拥有完全产权的住房)及住房建设用地;

  (四)未享受本市其它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五)法律法规、政府规范性文件及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要求。

  受理方将综合申请人所在单位党的建设、法人治理、作用发挥等情况以及申请人的从业年限、学历、从业资质、个人荣誉等情况,建立积分,根据积分高低确定轮候先后顺序。

  二、申请时间

  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3日

  三、申请房源情况

  本次配额房源位于龙华区观湖街道龙华樟坑径一期地块项目,共20套,包含35㎡户型5套、65㎡户型15套,每家社会组织累计申请总量不得超过3套。

  四、申请条件及材料

  申请对象按照《龙华区优秀社会组织人才住房分配实施方案》(附件1)相关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五、申请方式

  龙华区社会组织人才住房申请、审核、管理相关工作由龙华区民政局委托龙华区社会组织总会具体负责,咨询电话:0755-21071834。

  六、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对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对涉嫌虚报、瞒报、伪造信息等弄虚作假行为,经调查属实的,将取消申请人的申请资格。

  2. 承租期间,有关部门将不定期对入住人资格进行抽查,对存在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擅自转租、互换、出借、改变用途等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 未按规定进行变更信息申报的,由申请人承担一切后果;连续三次未及时变更相关信息或者有重大过错损害其他申请人利益,或影响社会组织整体利益的,取消该申请人申报及相应资格。

  4.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区住房和建设局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