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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民政局关于开展高层次社工人才专项扶持对象(2021批次)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日期:2024年01月11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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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社工人才: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专项扶持实施办法(修订)》(深龙华民规〔2022〕4号)和《深圳市龙华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专项扶持实施办法操作规程》,龙华区民政局拟开展高层次社工人才专项扶持对象(2021批次)考核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价对象

  龙华区高层次社工人才(2021批次)1人:吴巧敏。

  二、考核期

  2022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0日。

  三、考核评价方式

  高层次社工人才考核评价采用资料核查的方式,考核结果合格的,按程序发放第二期高层次社工人才奖励补贴;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不予发放。

  四、材料提交要求

  高层次社工人才(2021批次)提交年度工作报告,详细报告本年度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理论研究和实务创新、个人荣誉和成绩、社会活动等有关情况,对照《龙华区高层次社工人才引进服务协议》约定的指标逐项说明完成情况,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以“姓名+龙华区高层次社工人才(2021批次)考核评价材料”格式发送电子材料至邮箱(szlhmzj@szlhq.gov.cn),纸质材料请于2024年1月22日18:00前送至龙华区民政局713A办公室。

  五、注意事项

  所有电子资料和纸质资料都需真实、清晰、完整,社工及所属机构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负责。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2024年1月11日

(联系人:李丹丹,联系电话:0755-23336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