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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民政局关于2023年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拟入库项目的公示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日期:2024年02月28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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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11号)、《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深民规〔2021〕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龙华区民政局已经组织完成2023年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征集、初核、评审等程序,现将拟入库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示期为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5日。

  二、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2024年2月28日

(联系人:黄工,电话:0755-23336125,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龙路8号区民政局713A室,邮编:518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