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关于确定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民民〔2012〕135号)、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编制管理办法》(深民规〔2016〕2号)等文件,经社会组织自主申报、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登记管理机关审核,有3家社会组织上年度年报合格,无载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等不良记录,1家社会组织2019年评估等级为5A,共计4家社会组织符合编入推荐目录要求,拟编入2020年度深圳市龙华区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见附件1)
此外,本年度我局重新认定了往年推荐目录内的144家社会组织,剔除了未交2019年年报、年报不合格和已注销的社会组织10家,往年推荐目录内社会组织剩余134家。(见附件2)
现将第七批编入推荐目录的社会组织以及重新认定的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目录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间向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真实、具体,以便查证核实。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8日。
联系电话:0755-23336187。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