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审、复审、评审、核查、审定等程序,按照“总量控制,优中择优”的原则,吴巧敏拟确定为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引进。
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龙华区民政局反映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12月14日到12月20日止
受理单位: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龙路8号港之龙科技园A座705室
邮政编码:518110
联系电话:0755-23336113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