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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民政局关于做好我区社会组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日期:2022年02月28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区各社会组织:

  近日,深圳及全国多地报告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国际国内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根据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我区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省、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和要求,认清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社会组织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有效落实。

  二、严控聚集性活动。暂停或延期举办社会组织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等大型会议,以及举办论坛、讲座、培训、演出等各类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可改为线上进行。社会组织因疫情原因不能按时召开换届会议的,可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提出延期换届的书面申请,待疫情稳定后再召开换届会议。

  三、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全区各类社会组织在落实自身防控措施的同时,应立足实际,积极有序参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社区社会组织、社工机构、志愿服务组织要积极配合街道、社区开展社区疫情防控,宣传、动员和引导市民科学防疫,积极参与心理疏导、健康关爱和资源链接、困难纾解等服务工作。社会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疫情管控措施,确保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慈善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慈善募捐活动,并按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行业协会商会要积极倡导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稳定物价,引导本单位工作人员、会员和服务对象有序配合核酸检测、疫苗接种。

  四、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网站、新媒体平台、会员工作群等多种渠道,加强有关疫情管控政策宣传和科学防疫指引。引导本单位工作人员、会员和服务对象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少聚集,不扎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积极配合协助党委政府部门做好疫情管控舆论引导工作,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五、依法追究责任。全区各社会组织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政府的相关决定和命令,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2022228

  (联系人:余工,联系电话:0755-23336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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