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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日期:2025年01月14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之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制度规范化建设情况。我局编制了《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按照本《指南》所述方式进行检索和申请。

  (三)学习、培训等其他工作情况。我局信息公开由局办公室统筹,各部门根据职责,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负责同志积极参加区相关业务学习或工作部署,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最新要求落实有关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标准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栏目更新周期较长,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仍有待提高;

  2.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深度和广度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文件精神,明确各科室信息更新频次和责任人,确保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二是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增加决策过程和执行结果的公开透明度,满足公众知情权;三是优化互动回应机制,确保公众咨询和投诉得到及时、有效的回应和处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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