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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深圳市龙华区群团工作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不慎遗失,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300MB2C45051J,登记法定代表人:李友华。
特此声明遗失并作废。
深圳市龙华区群团工作部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