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部门职能和主要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依法接受区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监督。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群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区总工会、共青团、妇联发展的规划、指导、协调,制定工作方案和相关管理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二)组织和指导本区各级工会组织、共青团组织、妇联组织工作。
(三)协助开展本区职工、青少年、妇女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依法维护本区职工、青少年、妇女的合法权益。
(五)负责指导本区总工会干部、共青团干部、妇联干部的培训、管理和推荐工作。
(六)负责区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的对外联络工作。
(七)教育、引导本区职工、青少年、妇女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
(八)负责本区群团组织阵地、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龙华区群团工作部系统包括部本级及龙华区群团服务中心1家下属事业单位。系统总编制数17人,实有人数13人。具体如下:
(一)群团工作部本级编制数11人,实有人数8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辆。
(二)群团服务中心编制数6人,实有5人。
(三)经费形式:财政核拨。
三、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
(一)全面推进改革,推动项目落地;
(二)编密工作网络,扩大服务覆盖面;
(三)细化维权举措,狠抓源头治理;
(四)精准对接需求,提升服务水平;
(五)巧借联动合力,提升资源整合力度;
(六)注重自身建设,增强群团工作保障。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龙华区群团工作部2017年总收入2,511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收入2,511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11万元(含一般性经费拨款2,511万元、财政专项资金拨款0万元和政府投资项目拨款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其中:
一、人员支出100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344万元,主要包括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和其他交通费用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及房改住房补贴。
四、项目支出2048万元,具体包括:
1.信息化建设工作1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室电信光纤、布线费。
2.办公室日常事务管理7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室日常运营。
3.办公用品及家具购置3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及办公耗材购买。
4.办公设备购置3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5.印刷品及宣传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资料印刷及媒体宣传。
6.办公场所修缮47.6万元,主要同于排拆改装及安全文明施工。
7.维权服务工作1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法律顾问服务解决劳资纠纷。
8.组织建设和规范化建设20万元,主要用于强化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
9.工会事务管理15万元,主要用于工会日常事务管理。
10.职业化工会干部队伍建设350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化工会干部的招聘、培训和工资。
11.劳模疗养休养20万元,主要用于区级以上劳动模范休养、体检等支出。
12.慰问劳模、特困职工及劳务工25万元,主要用于慰问劳模、特困职工及劳务工。
13.成立区总工会及“五一”表彰先进40万元,主要用于筹备成立区总工会,开展区劳模评选推广、宣传培训。
14.宣传文体活动25万元,1.围绕区委中心工作进行重大活动策划,重大活动宣传等活动。
15.工会干部培训30万元,主要用于办事处总工会、社区工联会、基层工会干部及劳务工素质培训等支出。
16.工会信息化建设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区工会微信公众号,进行信息发布、一站式服务、在线互动等功能模块开发。
17.共青团日常事务管理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共青团日常事务支出。
18.共青团组织建设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团代会和少代会支出。
19.共青团宣传工作经费35万元,主要用于宣传资料及宣传活动。
20.首届五四龙华青年文化节经费40万元,主要用于“首届五四龙华青年文化节”系列活动。
21.青少年系列活动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学雷锋月、“六一”儿童节和“十二五”国际志愿日系列活动。
22.区少年儿童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青少年帮困助弱活动。
23.固本强基工作经费35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团委换届宣传及两新团组织建设经费。
24.青少年成才成长工作经费40万元,主要用于青少年能力提升项目支出。
25.青年产业工人及外来青年工作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青年驿站的运营。
26.妇联日常事务管理66万元,主要用于妇联开展各种活动经费。
27.节日活动40万元,主要用于“三八”妇女节等重大节日开展活动。
28.外来女工服务45万元,主要用于对外来女工服务和培训等费用。
29.妇女儿童工作宣传40万元,主要用于妇女儿童工作的宣传。
30.妇女维权保障行动4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
31.妇女儿童关爱行动5万元,主要用于慰问贫困妇女儿童。
32.妇女工作各类培训20万元,主要用于妇女工作各类培训活动。
33.女性素质提升计划30万元,主要用于提升女性素质等各项工作。
34.家庭服务建设15万元,主要用于家庭服务建设。
35.妇女代表大会4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龙华区第一届妇女代表大会活动。
36.妇女儿童关爱系列活动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暑期留守儿童关爱活动。
37.妇儿工委规划建设及活动55万元,主要用于妇儿工委的建设及相关活动。
38.妇儿工委日常事务管理5万元,主要用于妇儿工委日常事务管理经费。
39.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经费35万元,主要用于推动龙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
40.群团中心日常事务管理6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临聘人员工资。
41.工青妇活动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职工活动。
42.印刷宣传10万元,主要用于印刷和宣传。
43.党群服务中心日常事务管理17万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工资。
44.直属机关团工委管理事务27万元,主要用于直属机关团工委管理事务。
45.妇女儿童品牌专项250万元,主要用于益+益品牌项目经费。
46.青春家园项目专项经费130万元,主要用于青春家园项目。
47.志愿龙华项目专项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志愿龙华项目。
48.单位机动经费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机动经费支出。
第三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龙华区群团工作部政府采购预算38万元,主要用于添购办公设备。
第四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龙华区群团工作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的开支单位包括部本级和1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我单位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二)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0万元。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龙华区群团工作部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龙华区群团工作部本级和1个下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17年龙华区群团工作部共有1个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具体见附表)。相关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
第六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因预算编制文件要求,报告及附表中所有预算金额均只填列整数,不保留小数点。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龙华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支出功能分类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教育(类)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类)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