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深圳市龙华区文化体育局)部门预算

来源:龙华区委宣传部 日期:2018年02月28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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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三、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八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和上级部门有关意识形态、文化体育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指示,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宣传思想、文化体育艺术、精神文明建设、新闻出版广电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系统包括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本级、深圳市龙华区新闻中心和深圳市龙华区公共文化体育发展中共3家基层单位。系统总编制数36人,实有在编人数25人;退休1人;实有临聘人员35具体如下:

1.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编制数23人,实有在编人数17人;退休1人;实有临聘人员23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5辆,均为定编车辆。

2.深圳市龙华区新闻中心编制数7人,实有在编人数6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

3.深圳市龙华区公共文化体育发展中心编制数6人,实有在编人数2人;实有临聘人员12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

三、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

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系统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1.建设“三项制度”,推进规范化建设向纵深发展,实现“三个转变”推动办公室业务出实效,做好“三个注重”加强队伍建设2.“三个一”着手,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从“软硬件”出发,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教育引导常态化,力促市民文明素养逐步增强,问题导向常态化,力促公共文明秩序优良有序;4.完善网信工作机制,推动网信工作稳步提升;5.继续加快大型综合性文化设施建设;6.扩大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构建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7.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8.主动谋划主题宣传,加强新闻宣传品牌;9.培育一批文体活动品牌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部门预算收12914万元,比2017年增加3082万元,增长31%,其中:财政预算拨款1209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4万元、上年结转745万元。

2018年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部门预算支出12914万元,比2017年增加3082万元,增长31%。其中:人员支出878万元、公用支出2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万元、项目支出11723万元。

预算收支增(减)主要原因说明:1.养老保险并轨、工资结构调整导致人员经费增加;2.深圳市龙华区公共文化体育发展中于2017年6月16日新成立全额拨款事业编单位,编制预算统一口径计算依据增长;3.政府投资项目增加627万元;4.增加上年结转项目745万元。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一、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

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预算12914万元,包括人员支出878万元、公用支出2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万元、项目支出11723万元。

(一)人员支出87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291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11723万元,具体包括:

1.单位机动经费50万元。

2.一般行政事务管理15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消耗品、日常办公系统采购等。

3.办公设备采购6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等。

4.新闻(舆情)事务管理工作193万元,主要用于新闻(舆情)下面宣传、报道、公开及引导工作。

5.宣传、理论学习、管理工作85万元,主要用于党建信息报送稿费;在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认定的党建杂志或其他媒体上发表文章。

6.新闻中心管理事务96万元,主要用于新闻中心日常事务及电视新闻制作基地日常事务等。

7.文化管理事务工作317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市场广电审批日常管理、辖区加快推进文体设施建设工作、文化工作日常管理事务、文物保护工作等。

8.文化市场管理事务485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市场管理事务、行政执法、“扫黄打非”工作等。

9.政府绩效考核专项业务163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公职人员考核奖励。

10.信息采集、发布管理业务29万元,主要用于宣传工作事务运营工作等。

11.文明办工作事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事务业务13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创建工作、宣传工作、龙华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调研项目等。

12.文体中心管理工作业务1006万元,主要用于体育比赛筹备及训练、文体发展中心事务管理、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劳务工图书馆运营等。

13.体育管理事务业务42万元,主要用于加快推进体育设施建设、体育管理事务工作等。

14.计划生育考核业务35万元,主要用于深圳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考核。

15.文化事业发展专项经费205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志愿者活动、文化公益培训、全区文化艺术活动、龙舟文化艺术节文化活动、读书活动、参加市组织各类文化活动、文化惠民活动、非遗项目传承、创办文学期刊、图书购置、民办博物馆扶持、自助图书机运营、文艺精品和扶持、文物保护修缮。

16.体育彩票公益金2156万元,主要用于举办深圳市龙华区第一届“龙华杯”极限运动挑战赛、“观澜杯”龙舟赛、区体育品牌项目及公益惠民培训、参加深圳市“体彩杯”少年儿童锦标赛、国民体质测试、购置公益性体育器材、举办区系列体育赛事

17.宣传专项经费3216万元,主要用于媒体宣传报道和宣传活动、文明创建主题活动、学习贯彻“重要会议”精神宣传项目、重点宣传合作项目、龙华区“我们的节日·端午”暨龙舟文化艺术节宣传等。

18.2018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业务64万元,主要有用于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

19.2018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业务10万元,主要用于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等。

18.上年结转业务745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补助、省扶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专项资金(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资省分成部分、业余训练重点项目补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等)。

19.政府投资项目资金627万元,主要用于广播电视系统集成、中国文化名人大营救纪念馆升级改造。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政府采购项目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共计1165万元,其中包括2018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1165万元和2018年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指标0万元。(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主要用于2017年及以前年度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2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18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6万元,比2017年减少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开支,加大力度落实中央的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万元,2017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20万元,2017年持平。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本级、深圳市龙华区新闻中心和深圳市龙华区公共文化体育发展中共3家基层单位。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18年市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2个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具体见附表)。相关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需于次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下级单位补助支出:指对下级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八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深圳市龙华区文化体育局)、深圳市龙华区新闻中心、深圳市龙华区公共文化体育发展中心(包括所有行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91万元(与部门预算中行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7年预算增加154万元,增长53%。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市财委和龙华区财政局相关规定,物业费和租赁费由基本支出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安排购置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其他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本单位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56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7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