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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唯一!龙华区检察院检察建议入选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来源:龙华区委政法委日期:2022年10月11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全市唯一入选!龙华区检察院就泥头车安全事故频发,向龙华区相关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成功入选2021—2022年度全省检察机关。

  【检察建议典型案例】

  2022年9月,为牢固立足新时代检察机关职能定位和全省检察工作实际,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拓展法律监督领域、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布了2021—2022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典型案例,其中龙华区检察院就泥头车安全事故频发向龙华区相关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作为典型案例成功入选。

  【关键词】

  交通安全;“泥头车”;宣告送达;执法联动;社会治理

  【基本情况】

  龙华区检察院在办理许某、梁某武八车追尾的交通肇事案件过程中,进一步梳理了2018年以来受理的交通肇事案件,发现其中由泥头车引发的交通肇事案件共9件,涉及被告人10人,造成8人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1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通过对上述交通肇事案件案发原因的分析,认为龙华区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建筑企业、泥头车运输公司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法治宣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泥头车交通事故多发频发态势,保障居民的出行安全以及企业的健康发展。

  【制发过程】

  承办检察官对已办理的9件泥头车引发的交通肇事案件进行审查,查阅相关的审查报告和证据材料,调取相关法律文书,进行综合论证分析,制发检察建议。同时征询相关单位意见,举行检察建议公开宣告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网格员以及相关诉讼参与人参加宣告活动,在宣告会上向龙华区相关管理部门送达检察建议书。

  龙华区检察院针对泥头车所属企业营运存在的泥头车超高超载运输、未定期检测保养、疏于管理等问题,主要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逐一排查辖区内建筑企业工地,督促建筑企业在工地做好管理工作,严禁车辆超高、超载离场,建议交警部门暂缓对承包相应工地土方运输的运输公司泥头车通行证的办理。二是定期检查辖区内运输公司泥头车的车辆技术档案,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三是督促泥头车运输公司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培训,提高泥头车运输公司和相关从业人员的生产、交通安全意识。

  【落实情况】

  龙华区相关管理部门在两个月内回复了龙华区检察院的检察建议,对检察建议全部采纳,并予以高度重视,要求各成员单位按照检察建议落实相关工作。成员单位根据检察建议,通过发出整改文书、组织现场检查、开展警示约谈会和培训会,携手共联,共同开展治理工作。

  针对检查、培训的重点内容以及在督促整改落实过程中的难点问题,龙华区检察院与龙华区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充分协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整改措施,不仅兼顾到建筑企业的实际困难,又解决了泥头车超高、超载运输离场的监督难题。

  经过上述举措,进一步规范了辖区内泥头车相关企业的管理和运行,增强了相关行业管理者、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泥头车超载、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居民交通出行安全得到更好的保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典型意义】

  泥头车是城市建设不可或缺的运输工具,但在实际运营中,泥头车超载、超速、未按照规定定期检验、维修等违规、违章问题普遍存在,导致安全事故频发,以及泥头车相关企业是否规范运营,相关管理者、从业人员是否具有较强的安全生产意识,均关乎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以及企业的健康发展。

  检察机关通过办理刑事案件,发现泥头车相关行业管理的缺失,违章问题的普遍性以及行业治理的难点,有针对性地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建筑企业、泥头车运输公司的监督管理以及对相关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和培训考核,有效防止泥头车交通事故多发频发态势,保障了居民的出行安全以及企业的健康发展,为本辖区内交通安全、生产安全践行检察担当。

  安全出行关乎每个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当前,龙华区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各大项目建设如雨后春笋般破土而出,龙华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赋能作用,深入发掘社会治理难点痛点问题,结合辖区实际运用检察建议参与社会治理,为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贡献更高质效的检察力量,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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