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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法院三个案例入选全省司法体制改革案例

来源:区委政法委 日期:2021年06月18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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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第三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案例

这批案例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为主题

涉及全省7个中级人民法院、4个基层法院

深圳法院共有三个案例入选

分别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精准施策激活诉讼程序整体效能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推进在线司法确认专业化和规范化转型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移动微法院助力在线庭审提速增效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精准施策激活诉讼程序整体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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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两级法院把繁简分流试点工作放到先行示范区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大格局中加以推进,推动从市委层面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市人大、财政、司法行政、金融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配合任务,形成“内强制度、外聚合力、精准攻坚”工作格局。

  2020年,全市法院受理案件突破69.6万件,法官人均结案数535件,分别同比增长16%;今年1-5月,受理案件38.3万件,同比增长9.1%,办结17.2万件,同比增长16.3%,办案质效明显提升。

  一、首创特邀调解员分类分层分级管理,优化司法确认程序

  在全国率先建立特邀调解员分类分层分级管理模式,制定特邀调解名册管理规范,明确入册资质标准、分级管理规范、绩效考核体系,配套完善降级、除名、通报、黑名单制度,提升职业操守,引导行业自律。健全类案专业调解模式,将知识产权、证券期货等类型化案件委派给专业性调解组织调解,做好特邀调解组织专业能力培育。争取调解补贴列入财政预算,以购买社会化服务促进调解组织持续发展。探索商事纠纷委派调解组织市场化收费,激励专业人才投入更多精力精准解纷,部分特邀专业调解组织采取市场化收费方式已成功调解纠纷103件。目前深圳法院引入特邀调解组织257家、特邀调解员2126名,诉前成功化解纠纷5万件。健全特邀调解与司法确认衔接机制,准确把握司法确认案件管辖范围、审查标准,对申请司法确认的1.1万件调解协议裁定确认有效,其中深圳中院对15件专利技术纠纷、标的金额较大的商事金融纠纷调解协议作出司法确认。

  二、坚持当用尽用,扩大小额诉讼适用

  前移合意选择程序,通过司法建议和监管机构督促协调,推动金融、物业、物流等企业在格式合同中依法设置合意小额诉讼条款,将询问引导当事人各方选择适用小额程序作为诉前调解工作的必要流程。把好立案关口,对于标的额在5万元以下、不属于小额诉讼六类负面清单的案件,立为小额诉讼程序,确保小额程序“当用尽用”。集约集中审理小额纠纷,专门设立小额诉讼审判团队,压缩流转环节,采取“要素式庭审+要素式文书”的集约审理模式,提高小额诉讼审理效率。试点以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4.7万件,其中合意选择适用881件,小额程序适用率14%,同比上升4.7个百分点。

  三、强调应简尽简,释放简易程序制度优势

  用足用好试点政策,2.1万件公告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结,审理周期缩短20天。探索更加高效的庭审方式,指导盐田法院、前海法院试行庭审录音录像代替书记员庭审记录,充分发挥办案全流程无纸化良好基础,利用语音转换技术同步誊录文字,大量节省人力资源,庭审平均用时缩短63%。进一步拓展文书简化覆盖范围,结合辖区高发纠纷类型,制定信用卡、民间借贷、物业合同、旅游合同、车辆挂靠等14类要素式简化裁判文书样式,针对性进一步加强。试点以来,共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民商事案件18.4万件,占基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的55%,简式文书适用率超过52%。

  四、加强程序衔接,准确适用独任制审理

  准确把握各类诉讼程序特点,做好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后简易程序、普通程序、二审程序之间的关联衔接,采取“纠纷类型列举+负面清单”方式,进一步明确独任制普通程序“事实不易查明”的标准,确保新旧诉讼程序依法准确适用。将二审独任制与案件繁简程度识别有机结合,只有经过甄别后符合条件的简单速裁案件才能适用独任制审理,充分体现二审程序“合议为主、独任为辅”的理念思路。配套完善二审独任制审理方式,制定上诉案件不开庭审理工作指引,规范书面审理等简化程序。试点以来,适用独任制审理一审案件26.7万件,二审独任制审结案件1.03万件。

  五、注重科技助力,构建精准化风险防控机制

  发挥智慧法院一体化平台建设功能,在试点任务要求嵌入办案系统,实行自动甄别、智能标识、快速分案,严把立案审查、程序转换两大关口,同步开展全流程节点监控、数据对比分析和态势监管机制,重点监测小额诉讼适用比例、程序转换、审判组织变更、审理期限等指标情况,及时发现问题予以纠偏。完善监督考核和绩效管理,将试点工作开展与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紧密结合,科学调整试点案件的考核权重和标准,确保改革潜力充分挖掘、制度优势充分发挥。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推进在线司法确认专业化和规范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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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将创新在线司法确认模式作为深化诉源治理的重要抓手,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在线司法确认工作向便捷化、专业化和规范化转型升级。

  自2017年3月启动在线司法确认以来,已在辖区布点在线司法确认工作室32个,共办理司法确认1万余件,月均办理260件,办理时间仅需半小时。2020年福田法院诉讼案件受理量同比减少1084件,案件连年大幅增长势头初步得到遏止,诉源治理成效逐步显现。

  一、推进人工办理向便捷智能转型,优化升级工作模式

  聚焦在线司法确认身份确认难、人工操作效率低、基层调解对接不顺畅等问题,持续升级完善系统功能,持续缩短司法确认综合用时。

  一是身份“刷脸”认证,智能核对。打通与公安系统数据库的对接,“刷脸”实现对当事人身份信息的后台智能认证,有效提高远程身份认证效率,避免冒用他人身份证件进行调解的情况。

  二是文书实时制作,当场送达。系统嵌入语音转文字、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等功能,自动将参与在线司法确认各方的陈述实时转换成文字,实现询问笔录、民事裁定书当场制作,即时送达。

  三是率先实现社区全覆盖,就地解纷。积极将司法解纷下沉至街道社区社会治理末梢,推动将“在线司法确认工作室”覆盖到辖区街道所有社区,并结合部分电子商务产业集中、纠纷多发片区的特点,设立全国首家商业园区在线司法确认工作室,居民不出社区就可接受调解服务,并通过在线司法确认赋予协议司法效力,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二、推进简单解纷向专业治理转型,用足专业解纷资源

  聚焦过去在线司法确认集中于传统民事纠纷、适用范围相对狭窄、对新业态下类型化纠纷化解支撑力度不足问题,加大与行业协会和专业调解组织合作力度,完善“在线调解-在线司法确认”衔接机制,让司法解纷触角成功延伸至社会治理专业领域。

  一是设立全国首家专业调解机构在线司法确认工作室。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深圳委员会调解中心设立在线司法确认工作室,在全国开创了特邀调解组织引入法院在线司法确认系统、专业调解机构成立在线司法确认工作室的“双先河”。

  二是扩宽专业领域应用范围。充分发挥深圳市保险消费者权益服务中心、协和医患关系协调中心、房地产中介协会等特邀调解组织专业优势,合作建设在线司法确认工作室,在保险、医疗、房产纠纷等专业性较强领域推广在线司法确认。

  三是打造商事纠纷全链条线上解纷机制。与深圳市众信电子商务交易保障促进中心达成合作,上线商事纠纷“在线调解-在线司法确认”全链条线上解纷机制,制定指引规范工作流程,畅通对接机制。

  三、推进粗放管理向联动规范转型,系统构建配套机制

  聚焦在线司法确认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问题,以制度建设及时固化改革成果,定期研判改革需求,为系统的更新升级和布点的进一步铺开提供支撑。

  一是完善在线司法确认制度规范。先后出台《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规程》《在线司法确认工作指引》等专项制度,制定在线司法确认工作室建设标准,明确在线司法确认的原则、适用条件等,规范工作流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操作的制度成果。

  二是实现平台功能对接和数据共享。利用“智慧法院一体化平台”契机,将司法确认平台与调解“融”平台、移动微法院在线立案和在线庭审、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等功能一体对接,打通平台连通壁垒,实现诉非衔接过程中数据的科学运用、规范管理。

  三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每季度组织街道社区、调解机构在线司法确认工作室工作人员召开会议,沟通在线司法确认工作的开展情况,听取基层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意见建议,探讨进一步推进解纷路径创新,及时回应和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移动微法院助力在线庭审提速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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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作为深圳市首家使用微法院应用程序的法院,深入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通过网上办案强化司法公开,通过司法公开强化司法监督,实现审判工作、制约监督、司法服务三点一线、互促共进。目前,“深圳移动微法院”注册用户超过14万人,2020年在线立案4.3万件,在线庭审2444场,线上调解案件1.2万件,在线送达裁判文书6343份。该项改革举措入选深圳经济特区40年法治建设创新案例并被最高人民法院推广。

  一、建立健全在线诉讼制度体系,彰显程序规范度

  着力打造系统性、规范性、常态性的线上诉讼机制,率先出台《关于使用“深圳移动微法院”进行电子诉讼活动的若干规定(试行)》,规范通过“深圳移动微法院”进行的线上诉讼活动。

  一是明确电子诉讼的适用范围和法律效力。《规定》明确,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所有民商事案件均可在移动微法院在线完成所有诉讼活动;对于立案、受理、送达、调解、证据交换、庭前准备、庭审、宣判等诉讼活动,办案人员、当事人均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选择全程在线完成或部分在线完成;在移动微法院上进行的电子诉讼活动与传统线下诉讼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是提出电子诉讼的相关诉讼规则。明确通过移动微法院开展诉讼活动应当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线上线下诉讼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则、充分保障当事人程序及实体权利原则等。

  三是解决在线庭审的两大选择性难题。以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的形式,列举可在移动微法院在线开庭审理的案件类型;以列举方式明确在线诉讼过程中展示证据的方式方法,解决在线庭审证据“展示难、质证难”问题的突破。

  二、推行全程在线庭审模式,增强司法透明度

  以“深圳移动微法院”为依托,推进全流程、全方位在线审判,提升审判质效,增强司法服务便捷度,提升司法透明度。

  一是全程力推,拓宽运用。全流程力推移动微法院,指定专职人员引导当事人、律师在立案、开庭前中在移动微法院完成注册认证,保证移动微法院的知名度和应用率。

  二是在线答疑,提升服务。当事人使用掌上法庭这个虚拟沟通空间,与法官、法官助理进行在线交流,法官、法官助理接收到新消息后及时回复当事人,不受时间、空间限制,促进司法服务提质增效。

  三是在线送达,解决送达难题。提前向当事人发送《深圳移动微法院告知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电子送达告知书》,积极引导当事人运用电子送达方式接收文书材料。在线送达时勾选短信提醒功能,人性化提醒当事人及时查看。当事人点击查看即可生成送达回证,提高送达效率。

  四是在线接收,提升效能。积极引导当事人及其它诉讼参与人以电子化方式,通过移动微法院在线提交证据、申请书等诉讼材料。法官助理上线查看,一键保存后转送另一方当事人,减轻当事人投递文书、法院转交文书的负担,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提升诉讼效率和透明度。

  三、让“云诉讼”助力云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

  为满足人民群众全方位司法需求,龙华法院及时调整工作部署,着重在线上诉讼服务上发力。

  一是开展“云立案”,缩短等待时间。通过自媒体发布公告,指导当事人通过广东诉讼服务网、深圳移动微法院等平台,和邮寄方式实现远程立案,缩短立案排队时间。开展跨域立案,减少人员流动,办结跨域立案案件132件,涉及20个省市93家法院。

  二是开展“云调解”,居家化解纠纷。特邀调解员在家通过外网登录“深融多元化平台”进行电子阅卷,了解和梳理案情,通过电话、短信、微信、视频等方式与当事人联系沟通,做工作、促调解。

  三是开展“云审判”,加大司法公开。依托移动微法院,龙华法院实行繁简分流、快慢分道,简案快办的线上审判模式,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庭前进行身份验证并对系统进行调试,确保开庭时在移动微法院系统可同时清晰显示各方画面,法官通过视频可对双方当事人身份进行核对,组织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庭审可留存影像资料供双方当事人查询。

  四是开展“云信访”,强化司法监督。除设立信访窗口接待服务外,还加大网络信访、电话信访办理工作力度,要求所有法官、法官助理办公电话均设呼叫转移,将来电接听转移至手机端,以保证当事人可及时联系到工作人员,减少因此产生的信访投诉。

  四、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升认可接受度

  从诉讼当事人和法院工作人员两个层面,加强微法院的推广运用,切身扩大微法院覆盖面。

  一是“零”死角宣传确保移动微法院的使用关联度。在立案、调解、庭审、执行等诉讼各环节全面开展对移动微法院的推广介绍,强化宣传力度,完善微法院的注册指引、功能介绍“帮助手册”,统一《使用“深圳移动微法院”告知书》,明确微法院诉讼注意事项,打消当事人使用顾虑。

  二是强化考核确保移动微法院的使用落实度。压实主体责任,对法官助理实施“两个90%”考核,推动90%以上的原告及其代理人和90%以上的到庭被告及其代理人进行微法院注册和电子送达确认,从内部管理上强化微法院使用的落实力度。

  三是抓住重点提升移动微法院的使用广泛度。全面启用新版送达地址确认书,引导当事人选择更为便捷的微信账号作为送达地址。全面推动裁判文书电子送达,做好释明告知,积极动员当事人同意电子送达裁判文书。全面推行无纸化立案,当事人通过微法院提交的立案申请,审核通过后直接登记立案。

深圳法院将继续提升审判质效

让群众感受到改革带来的便利和实惠

为繁简分流改革工作

贡献“深圳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