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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深华劳人仲(龙华)案【2022】2840-2854号裁决公告)

来源:龙华区人力资源局日期:2023年03月31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深圳市隆泽恩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受理贾明亮等15人诉你的劳动报酬等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龙华)案【2022】2840-2854号)已办结。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向你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

  一、确认申请人贾明亮、王凯歌、陈银山、王官生、严寒、吴晗、胡顺强、周林、谭广、胡胖、张健康、任万超、廖长平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

  二、驳回申请人贾明亮、王凯歌、陈银山、王官生、严寒、吴晗、胡顺强、周林、谭广、胡胖、张健康、任万超、廖长平其他仲裁请求;

  三、驳回申请人吴俊、郑再军全部仲裁请求。

  本布告已于2023年3月31日张贴于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三联社区清泉路星光城A102,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你可到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大浪南路47号公共服务办公室(劳动)领取仲裁裁决书(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55-22020661)。

  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布告。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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