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触这里
关闭目录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深华劳人仲(龙华)案【2023】1223号裁决公告)

来源:龙华区人力资源局日期:2023年11月01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深圳市龙华区萃客贸易商行,经营者:姚坚:

  本委受理李秀芝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龙华)案【2023】1223号)已办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

  一、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工资差额13713.71元;

  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公告已于2023年11月1日张贴于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景龙社区桦润馨居龙华建达路2号。你可到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大浪南路47号公共服务办公室(劳动)领取仲裁裁决书(联系人:邱小姐,电话:22020658)。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1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