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萃客贸易商行,经营者:姚坚:
本委受理李秀芝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龙华)案【2023】1223号)已办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
一、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工资差额13713.71元;
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公告已于2023年11月1日张贴于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景龙社区桦润馨居龙华建达路2号。你可到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大浪南路47号公共服务办公室(劳动)领取仲裁裁决书(联系人:邱小姐,电话:22020658)。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