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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深华劳人仲(观澜)案【2023】713号裁决公告)

来源:龙华区人力资源局日期:2023年11月22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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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受理杨彦博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观澜)案【2023】713号)已办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一、第一被申请人于本文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以下款项:1、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23469.67元;2、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27948.33元;3、律师费5000元。二、第二被申请人承担上述裁决款项的连带清偿责任。

  本公告已于2023年11月22日张贴于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广培社区高尔夫大道8号1栋I-01-1C。你可到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与四黎路交界处观澜行政服务大厅领取仲裁裁决书(联系人:陈欢怡,电话:0755-28022922)。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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