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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深华劳人仲(龙华)案【2023】4103号-4113号裁决布告)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日期:2023年12月20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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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受理吕鹏涛等11人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龙华)案【2023】4103号-4113号等11宗)已办结。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向你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

  被申请人支付吕鹏涛等 11 名申请人2023 年8月1日至 2023 年10月20日工资人民币 130480.22 元。

  本布告已于2023年12月20日张贴于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三联社区三联创业路19号弓村新城商业中心(汇海广场)C座10层1007,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联系人:邱小姐,电话:0755-22020658)。

  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布告。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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