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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深华劳人仲(大浪)案【2023】3505号裁决公告)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日期:2023年12月25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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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受理李嘉美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大浪)案【2023】3505号)已办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

  一、第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7月25日期间工资差额人民币14454.55元;

  二、准予申请人撤回要求两被申请人补缴五险一金的仲裁请求;

  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公告已于2023年12月25日张贴于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新石社区嘉义源数码科技园8号2层。你可到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布龙路钓鱼台工业区21号D栋201领取仲裁裁决书(联系人:林家琦,电话:29671893)。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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