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晟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戴丽萍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民治)案【2023】3913号)已办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1月19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人民币6208.6元。
本公告已于2024年4月10日张贴于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新社区碧水龙庭2栋A座101-106。你可到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樟坑老村28栋7楼716领取仲裁裁决书(联系电话:0755-29362036)。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你有证据证明上述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