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触这里
关闭目录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深华劳人仲(民治)案【2021】427号裁决公告)

来源:龙华区人力资源局日期:2021年12月07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分众视界(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王子彦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民治)案【2021】427号)已办结。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

  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19日期间工资人民币14611.93元;

  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公告已于2021年12月7日张贴于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大岭社区龙光玖钻北甲期A座1925。你可到深圳市龙华区民治办事处龙胜路167号安监劳动办公大楼(银泉花园大门正对面)领取仲裁裁决书(联系电话:0755-29362009)。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12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