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吉胜华力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周文杰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大浪)案【2023】334号)已办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
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3月12日期间的工资38410.83元。
本公告已于2023年9月28日张贴于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苑路8号讯美科技广场3号楼10139。你可到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布龙路大浪行政服务中心D栋201领取仲裁裁决书(联系人:李书记员,电话:0755-29671761)。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