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一波(公民身份证号码:4509242001******13):
本委已受理你诉深圳市猎良餐饮连锁管理有限公司第八分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深华劳人仲(观澜)案【2025】316号)。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6月10日15时30分在观澜便民服务中心A栋观澜派出庭仲裁二庭开庭审理此案(联系电话:0755-29494220)。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日
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lhq.gov.cn/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