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留学人员创业(产业)园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研究落实。
请符合《深圳市留学人员创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申请留学人员创业(产业)园基本条件且拟申报留学人员创业(产业)园的单位,按要求自主填写《深圳市留学人员创业(产业园)申报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23年5月24日前将申报表、留创园书面申请报告以及其他附件材料报送至我局。各项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lhrlzygl@szlhq.gov.cn),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同步邮寄至: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龙路8号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628室,联系电话:0755-23336194。
对不符合留学人员创业(产业)园基本条件或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存在问题的,予以一次性告知并退回。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留学人员创业(产业)园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深圳市留学人员创业(产业)园申报表
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