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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深圳市梵之羽瑜伽文化控股有限公司)

来源:龙华区人力资源局日期:2023年07月17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欠薪单位名称:深圳市梵之羽瑜伽文化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H4MP8F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郑冰洁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三联社区金銮国际商务大厦3期A栋401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你单位拖欠3员工2022年12月份工资8592.6元、拖欠19名2023年3月份工资172817.35元、拖欠79名员工2023年4月份工资683291.19元,共计拖欠员工3个月工资864701.14元,引发了集体讨薪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欠薪事件发生以来,你单位法定代表人(郑冰洁)始终未配合我局协助调查处理此事。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现我局公告通知法定代表人(郑冰洁)于2023年7月21日15:00到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龙路8号205室,联系人:冯先生,联系电话:0755-23171150)接受调查询问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恶意欠薪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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