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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公告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深圳市慧丰农庄)

来源:龙华区人力资源局日期:2023年07月17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欠薪单位名称:深圳市慧丰农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1993392Y

  法定代表人姓名:陈良镔(原法定代表人倪刚)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大水田社区裕新路143号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你单位拖欠37名员工2022年6月份工资254456.68元、拖欠44名员工2022年7月份工资276798.84元,拖欠54名员工2022年8月份工资318219.12元、拖欠60名员工2022年9月份工资358372.17元、拖欠62名员工2022年10月份工资397529.33元,拖欠63名员工2022年11月份工资347209.41元、拖欠63名员工2022年12月份工资326028.33元、拖欠59名员工2023年1月份工资202131.76元、拖欠59名员工2023年2月份工资263498.45元,拖欠63名员工2023年3月份工资340799.96元,共拖欠员工工资3085044.05元。引发了集体讨薪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欠薪事件发生以来,你单位法定代表人陈良镔、原法定代表人倪刚始终未配合我局协助调查处理此事。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现我局公告法定代表人陈良镔(原法定代表人倪刚)于2023年7月21日下午15:00到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龙路8号205室,联系人:冯先生,联系电话:0755-23171150)接受调查询问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恶意欠薪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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