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象禾运(深圳)供应链有限公司: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文书,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深(龙华)劳监询〔2023〕D-011号]。本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内容如下: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区人力资源局将对你单位涉嫌欠薪的情况进行调查。请你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
3.劳动监察送达地址确认书;
4.你单位拖欠员工工资明细表、2023年4至6月份工资发放支付凭证(银行流水记录)和考勤表;
5.严叶云的劳动或劳务合同;
6.你单位与本案有关的劳动仲裁案件相关法律文书以及其他与你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有关证据材料。
以上文件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其中第2-6项还须同时提供复印件。
现告知你单位于2023年9月21日上午9:30前将以上文件资料报送至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龙路8号205,联系人:夏先生,联系电话:0755-21077194),依法接受调查询问,如你单位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到或未按要求报送有关书面材料的,区人力资源局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二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等规定依法处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区人力资源局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本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