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聘任刘桦霏等36名同志为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职仲裁员,聘用期限自2023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16日。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专职仲裁员:刘桦霏、苏 颖、张国康、林树铭、曾惠丽、王建强、潘定威、董月辉、卢丹霞、曹华元、梅 颂、黄艳娉、林宇川、张玉茹、廖锦文、刘 立、程 辉、曾惠莲、刘少慧、陈晓培、黄 芳、何敏玲、张之悦、周海英、黄卓免、徐 珊、刘国伟、陈云辉、唐 琳、袁家庆、罗美英、韦宝光、莫俊康、谢庆志、邓巧娣、徐英珠。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