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华区劳动和谐企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过前期专家现场走访评分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我局现将龙华区劳动和谐企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名单(含备选名单,详见附件1、2)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为2023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公示期间,如对名单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反馈情况。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除外)。
受理电话:0755-23772851-8004
受理电子邮箱:szlhrlzyj@szlhq.gov.cn
附件1:龙华区劳动和谐企业先进集体候选名单
附件2:龙华区劳动和谐企业先进个人候选名单
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