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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通知书送达公告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日期:2023年11月03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广东省优保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深(龙华)劳监责〔2023〕D-038号)。本责令改正通知书内容如下:

  经查,你单位存在下列违法行为:

  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要求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调查询问。我局分别于2023年8月23日、2023年8月28日,通过邮寄送达的方式向你单位送达《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你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到我局配合调查。2023年8月31日,后又安排街道工作人员根据你单位注册地址,实地走访公司,并向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核实公司情况,深圳市荣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反馈你单位已于2020年12月3日搬离荣群大厦,并出具情况证明。2023年9月13日,我局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向你单位送达《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要求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到龙华区人力资源局配合调查,现公告期已满,你单位仍未出现配合调查,违反了《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

  以上违法行为有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及送达公告、劳动监察送达地址确认书、邮政EMS快递单等证据证明。

  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改正,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龙路8号205室,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755-23336157)。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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